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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天籁湾存量资产委托经营项目合作意向征集公告

一、委托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大连莱茵海岸度假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7月27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牟云龙

经营范围:为拟建室内滑雪场、卡丁车赛场、游艇俱乐部、大型室内海水游泳馆、海上梦幻世界等项目做前期准备工作,具体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可行性分析研究、办理用地前期手续;房屋开发及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作项目基本情况

大连天籁湾项目为大连莱茵海岸度假村有限公司于2005年开发建设,项目位于金普新区金渤海岸板块。项目占地约38.4万平方米,计容建面约39.6万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旅游、居住、商业。规划综合容积率为1.03,建筑密度不高于35%,绿地率不低于25%,建筑限高100米,商业比例不低于20%。

三、本次拟合作标的

本项目拟对天籁湾片区存量商业及未开发土地资源进行盘活(具体详见下表),通过引入投资方、专业运营机构等,打造集文化、商业、旅游于一体的滨海文商旅综合体,构建区域性目的性消费场景,力争成为周边城市居民周末微度假首选目的地。本次拟合作标的及面积如下:

标的物业序号

拟合作标的范围

经营面积(㎡)

1

欧洲街下地库

7415.00

2

E1、E2、E15-18(欧洲街)

5430.91

3

E5-E9(欧洲街)

5096.85

4

原规划温泉滑雪(土地无地上物)

28563.00

5

管理大楼1-3层(部分)

4700.00

6

渔人码头

6399.73

四、意向方需满足的资格条件

1.主体资格: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证明。

2.专业能力:具备与合作项目规模及定位相匹配的商业运营管理经验、专业技术能力或行业资源。

3.资金实力:须提供由银行出具的有效资金证明,额度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五、合作条件

1.合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委托经营模式。受托方须对标的物业进行投资改造并承担全周期运营管理责任。合作范围可选择整体委托或分业态、分批次实施,最终合作方案以商务谈判择优确定。

2.委托期限根据各功能板块定位及投资强度差异,委托期限定为3至5年,最终期限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3.产权归属与费用承担

产权归属:委托经营的资产所有权始终归委托方所有。委托经营期间,受托根据合同约定享有委托经营资产的使用权及经营权。

投资改造:受托方须自行承担项目前期改造、装修、设备设施投入及委托经营期内的全部运营费用。改造方案须获得委托方事先书面许可后方可实施

资产界定:与委托经营资产形成附合、不可移动的改造、装修及设施设备,其所有权自形成之日起归委托方所有;可移动的设备、设施及经营性物品归受托方所有。

收益分配:委托经营期间,项目经营收入由受托方支配,用于保障合作项目持续运营及后续投入。

审计监督:受托方须接受委托方指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年度专项审计

4.期满处置委托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委托受托方有权取回其所有的可移动资产,但不得破坏已形成的附合装修及设施设备。

5.考核指标:受托方须承诺并确保:项目年度投资强度与商户开业率考核指标,具体指标及考核方法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其中,投资强度指对委托经营资产及其附属设备设施进行改造、装修、维护、维修、保养等资本性投入,不包含日常运营费用、营销费用、财务费用等经营性支出开业率指实际对外营业的经营单元面积占可招商总面积的比例上述指标由委托方按年度组织专项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合作延续的重要依据。

六、信息披露要求

1信息发布期10个工作日(自大交所网站发布之日起计算);

2.未征集到意向方(在委托方同意的情况下),以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长信息发布,最多延长10次;

3.征集到意向方(但未遴选出最终意向方),延长信息发布;

4.征集到意向方(且遴选出最终意向方),公告遴选结果,签订《合作协议》。

 

投资意向登记联系人:付先生,电话15840679133(投资意向登记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17:00前);

委托方联系人:朱先生,联系电话:15998802275(1月29-30日集中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以上信息仅作为宣传推介使用,合作项目现状以现场展示为准,欢迎社会各界投资者在招商期间踊跃对接洽谈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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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来源:大连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