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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抚顺市燃料总公司新抚供应公司等32户债权资产资产处置公告

辽宁省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近期拟对抚顺市燃料总公司新抚供应公司等32户债权资产进行打包或分别单独处置,32户债权本息合计84013万元,其中本金35402万元,利息合计48611万元(利息计算至基准日2025年7月30日,利息数额最终以司法文书确认为准)。债务企业位于抚顺市、沈阳市。具体债权资产的名称、标的金额、涉及的抵押、担保及其他情况详见资产处置信息表,并以债权处置基准日确认为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平台或其他国有(控股)企业。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下属公司、担保企业及其控股下属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二、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三、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5年8月7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资产包债权转让时,债权户数如减少、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四、处置方式:单户或组包处置,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产权交易所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情况最终以借据、合同、催收通知书、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相关部门产权登记、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五、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曾先生 孙女士 王先生

联系电话:31512375  31512373  31512312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11号

国资公司纪检监察联系人:顾先生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31512391

附件:抚顺市燃料总公司新抚供应公司等32户债权资产包项目明细表.docx